马侃
发布日期:2019-06-13 浏览次数: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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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侃
职 业:合伙人律师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与纠纷解决,业务领域涉及各类民事侵权诉讼、公司、合同、金融、建筑房地产等争议解决,在非诉法律事务方面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 法律电话:18656990929;电子邮箱:makanlawyer@sina.com 基本信息:马侃律师,男,1983年9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现为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荣誉与评价:执业期间,参加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2016年4月,被安徽省律协、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聘为“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成员。2017年11月,被安徽省律师协会列入安徽省首批刑事、建筑房地产两项法律事务专业律师。马侃律师专长于诉讼仲裁与纠纷解决,业务领域涉及各类民事侵权诉讼、公司、合同、金融、建筑房地产等争议解决,在非诉法律事务方面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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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业绩:
先后为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分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安徽东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华星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担任安徽省女子监狱、马鞍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时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环境与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融侨置业有限公司、安徽能源技术学校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合肥分行、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安庆市楼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六安市石料加工行业商会等企业重大法律事项。
曾代理的部分成功案例:
1、淮南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729号
2、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银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皖01民终408号民事判决书
3、刘洪利与张传喜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申645号
4、安徽省博文置业有限公司与来新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皖13民终1931号
5、某派出所所长涉嫌玩忽职守案,后被公诉机关撤诉——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16)皖0102刑初821号